|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作出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终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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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09 09:30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
2007年2月14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作出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终裁,由于没有其他利害关系方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所有装有软床垫、床腿为木质材料且高度低于9英寸的卧室用木制床进行复审,美国商务部决定取消对该产品的反倾销措施。
2006年10月26日,美国家具制造商协会及其成员向美国商务部提交申请,针对2005年1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终裁的修改结果,要求美国商务部取消针对所有装有软床垫、床腿为木质材料且高度低于9英寸的卧室用木制床的反倾销措施。根据美国家具制造商协会的申请,2006年12月20日,美国商务部决定对本案进行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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