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第101届广交会特装布展展位参展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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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07 16:24 文章来源:山东省外经贸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2007)省团春字7号
关于做好第101届广交会
特装布展展位参展工作的通知
各市外经贸局,省属有关企业:
按照大会统一安排,第101届广交会特装布展区参展企业名单、展位位置基本维持上届方案。根据大会有关规定,现将特装布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团特装区参展企业及具体位置除个别调整外,均维持上届方案,具体请登陆山东国际商务网政务大厅“广交会管理”查询。按照大会规定,凡进入特装区的展位必须全部实行特装布展,即不采用标摊装搭的形式,而是申请预留空地,委托通过广交会特装布展资质认证的布展施工单位进行的木结构装修布展或使用其他与广交会标摊装搭材料不同的制式材料进行的复杂装修布展。除列入特装区外的其它展位布展模式为标摊区,全部展位一律不得安排特装布展,由大会统一进行标准展位搭建。
二、根据《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第101届广交会通过资质认证的布展单位已确定,名单及各公司联系方式请查询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下同)。申请特装布展的参展企业须在通过资质认证的布展单位中选择、确定施工单位。
三、特装布展企业须认真阅读《第101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可在广交会网站下载),并按照《手册》中“布展施工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于3月25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特装布展图纸申报及初审意见表”及所需申报资料(详见《手册》P20)报省交易团初审。大会审图组将实时公布申报情况和审图结果,各有关单位可在广交会网站查询。
四、我省进入大会特装布展区的参展企业都是出口骨干企业,须对展位进行精心设计和布展,着重展示企业形象,宣传企业品牌。获得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山东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山东名牌”、“山东著名商标”等称号的企业,应在展位布展时予以突出展示和宣传获得的荣誉称号。
五、大会组委会、各进出口商会及省交易团将在展会期间对各类展位的布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在下一届展位安排时,将根据检查情况按照5%的比例实行末位淘汰。
请各单位将以上事项和要求尽快通知有关企业,及时做好筹展工作。
省交易团联系人:蔡培安、王红
电话:(0531)86163465,86163525
传真:(0531)86033141
二○○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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