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外经贸厅召开机关及直属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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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04 09:26 文章来源:山东省外经贸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月1日,省外经贸厅在济南召开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吕在模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重大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紧紧围绕推动外经贸平稳较快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着力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的跨跃。他强调,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把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努力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勤政为民的干部。第一,要廉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常怀敬畏之心,常怀律己之心,常怀感恩之心。第二,要勤政。要做学习型干部,做创新型干部,做务实型干部,做奉献型干部。第三,要德政。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第四,要为民。要增强服务意识,增强机遇意识,增强责任意识。第五,要节俭。勤俭办一切事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压缩行政经费开支的要求,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各单位党委、总支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反腐倡廉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督促检查。
王晶同志对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09年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她指出,要加强对省委、省纪委重大部署和厅党组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科学发展;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转变工作指导方式,增强服务意识;要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要坚决纠正损害基层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张霖同志主持会议,并就这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提出了要求。阎兆万、孟建新、郭伟时、刘晓江、曹文同志出席会议;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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