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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修改版问世
2007-01-09 09:38  文章来源:济宁商务之窗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修改版问世
增加了境内投资主体通过主要避税地再投资情况表


  日前,商务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了《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通知,结合近两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对2004年发布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进行了修改。新修改的《制度》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改的《制度》增加了对外投资协议签订情况季度快报表,对境内投资主体签订对外投资协议、投资备忘录或意向书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增加了境内投资主体通过主要避税地再投资情况表,旨在追溯我国对外投资的最终目的地;在境外企业基本情况中增加了所有者权益中的“未分配利润”指标;在“企业与个体登记类型与代码”中增加了“个体经营、个体户、个人合伙”代码。

  与此同时,新修改的《制度》取消了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上报的综合报表表式,由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数据的收集过程中,负责审核行政区内境内投资主体的报表,并通过网络将区内数据上传商务部生成省、市、区数据。

  (首发子站:山东济宁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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