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山东省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执行援外任务出国人员批件
2008-04-15 16:23  文章来源:山东省外经贸厅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办事事项

执行援外任务出国人员批件

办理部门

山东省外经贸厅境外投资管理处

办理对象

援外出国人员

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援外出国人员选审办法〉的批复》国函[1992]157

办理程序

省属各外经贸及计划单列企业,申报材料直接报省外经贸厅;省属其它企业,申报材料经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后转报省外经贸厅;市属企业,申报材料由市外经局初审后转报省外经贸厅(县〈市〉属企业应经同级外经贸部门审核转报)。

申报材料

1、援外项目合同;

2、援外项目批复文件;

3、援外人员的有关情况材料。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

监督电话

05318901330189013513

   

办理时限为材料齐备后厅内运转时限

说明: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与山东省外经贸厅政务大厅联系。

电话:0531-89013510   传真:0531-89013627   联系人:李兴高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您的评论对我们改进工作很重要,请赶快发表吧!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执行援外任务出国人员批件     2008-03-19 13:0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山东省商务厅          联系人:张明超 电话:0531-89013311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凌晓 电话:010-51651200-607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